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公示
公示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按程序经自治区妇联有关单位评选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将广西绿荫妇女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推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予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5日-4月29日)。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4月29日前反馈至广西绿荫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号;联系电话:0771-5870566